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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附,请款申请需要附什么单据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2-23 17:07:05 编辑:手表大全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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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款申请需要附什么单据

款项具体使用用途说明。如已获取发票等原始票据应直接附后同时核销。

请款申请需要附什么单据

2,邮政银行网上附款

邮政没有网银的哈。。肯定付款不了的吧
邮政只有中国邮政支付网关 .

邮政银行网上附款

3,关于往来帐的附件问题

除非A、B、C三方签协议,表明A公司债务由B公司承担,然后C公司收到B公司款时直接抵销应收A公司款项;A公司付款时直接冲销应付C公司的款项。但是,这样做,原始凭证必须附上三方协议的。账务里可以不体现B公司。
首先,公司向公司以外人员支付类似借款性质的资金有一定的风险,这个必须提示你。如果其他个人向公司借款,需要提供借款合同或借款借据,且需要公司法人签字同意。公司对外支付的银行支付回单是附件之一,也是绝对必要附件。以借款合同、借据和银行支付款项的回单作为编制凭证的附件。

关于往来帐的附件问题

4,介绍几款女士烟附图片和价格

您的要求是需要图片,所以,只好给您地址,至于价格,各地烟草公司都可以询问到,主要是它不是全国统一价: <a href="http://wenwen.soso.com/z/urlalertpage.e?sp=shttp%3a%2f%2fblog.sina.com.cn%2fs%2fblog_49fa1867010007nt.html" target="_blank">http://blog.sina.com.cn/s/blog_49fa1867010007nt.html</a>
520的不错哦,有水果味和薄荷味滴~不过女生少吸点才好``也不是很贵``不超过10员钱!

5,合同附条件与附期限有何不同

期限,是将来肯定发生的事实;而条件是将来能否发生不肯定的事实。 附期限民事法律行为所附的期限,依其作用分为生效期限和终止期限。 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所附的条件,条件成就与否,决定法律行为的效力发生与否。
附条件具有或然性,法律关系是否发生效力,就有条件的成立或者是否定来决定。附期限具有确定性,肯定会到来的。 附条件和附期限都属于合同的附款,是当事人对于合同效力的发生或消灭所加的限制。附条件的合同,具体是指在合同中指定一定的条件,把该条件的成就(或发生)或不成就(或不发生)作为合同效力的发生或终止的根据。附期限的合同,具体是指在合同中指明一定的期限,把期限的到来作为合同生效或终止的依据。 期限是必然到来的事实,这与附条件的合同所附的条件不同。合同所附期限可以是明确的期限,也可以是不确定的期限,但都必须是一定会发生的。而附条件合同所附条件是否成立则必须是不确定的。这是附条件合同的一项必备要件。以未来必然发生之事项(包括确定的日期)为条件的合同,不能构成附条件的合同。 附期限的合同,又可以分为附始期的合同和附终期的合同。始期是指以所附期限到来为合同发生效力的期限;终期是指以所附期限到来为合同效力消灭的期限。 如下列: 附条件——如果明天下雪,我就买你这件衣服。 附期限——明天下午,我买你这件衣服。 没附期限也没附条件——如果明天太阳从东边出来,我买你衣服。(肯定式客观事实,所以不是条件也不是期限) 没附期限也没附条件——如果明天太阳从西边出来,我买你衣服。(否定式客观事实,所以不是条件也不是期限)
附条件的合同,如果条件不成就则合同不成立;附期限的合同,期限一定会到来,期限到来则合同成立。即附条件的合同存在合同是否成立的问题。而不期限的合同则无。
附条件的内容较多,附期限仅是时间问题。条件成就合同成立,条件不成就合同不成立。而附时间则是时间一到合同成立,不存在合同不成立的问题。

6,行政行为有哪些

行政行为包括:1、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2、羁束行政行为和自由裁量行政行为。3、依申请的行政行为和依职权的行政行为。4、要式行政行为与非要式行政行为。5、行政立法、行政执法与行政司法行为。6、单方行政行为与多方行政行为。除了以上的行政行为外,还包括附条件行政行为与不附条件行政行为,实体性行政行为与程序性行政行为等多种类别。扩展资料:行政行为特征:1、行政行为是执行法律的行为,任何行政行为均须有法律根据,具有从属法律性,没有法律的明确规定或授权,行政主体不得作出任何行政行为。2、行政行为具有一定的裁量性,这是由立法技术本身的局限性和行政管理的广泛性、变动性、应变性所决定的。3、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行为时具有单方意志性,不必与行政相对方协商或征得其同意,即可依法自主作出。即使是在行政合同行为中,在行政合同的缔结、变更、解除与履行等诸方面,行政主体均具有与民事合同不同的单方意志性。4、行政行为是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带有强制性,行政相对方必须服从并配合行政行为。否则,行政主体将予以制裁或强制执行。这种强制性与单方意志性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没有行政行为的强制性,就无法实现行政行为的单方意志性。5、行政行为以无偿为原则,以有偿为例外。行政主体所追求的是国际和社会公共利益,其对公共利益的集合、维护和分配,应当是无偿的。当特定行政相对人承担了特别公共负担,或者分享了特殊公共利益时,则应该有偿的,这就是公平负担和利益负担的问题。
1.行政行为以其对象是否特定为标准,分为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抽象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针对不特定行政管理对象实施的行政行为,如行政规范性文件包括行政立法,决定,命令等;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针对特定行政管理对象实施的行为.如具体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强制执行等.  2.行政行为以受法律规范拘束的程度为标准,分为羁束行政行为和自由裁量行政行为.羁束行政行为是指法律规范对其范围,条件,标准,形式,程序等做了详细,具体,明确的行政行为.自由裁量行政行为是指法律规范仅对行为目的,行为范围等做一些原则性规定,而具体的条件,标准,幅度,方式等留给行政机关自行选择,决定的行政行为.  3.行政行为已有无法定形式要求为标准,分为要式行政行为与非要式行政行为.要式行政行为指法律规定必须以某种方式或形式进行的行政行为.非要式行政行为是指法律未规定一定具体方式,而允许行政机关自行选择的行政行为.  4.行政行为以其启动是否需要行政相对人先行申请为标准,分为依职权行政行为与应请求行政行为.  5.行政行为以有无限制条件为标准,分为附款行政行为与无附款行政行为.  6.行政行为以其对行政相对人利益的不同影响为标准,分为授益行政行为与不利行政行为.  7. 行政行为以是否改变现有法律状态为标准,分为作为行政行为和不作为行政行为.  8.行政行为以是否需要其他行为作为补充为标准,分为独立行政行为和需补充行政行为.  9.行政行为以其相对人的身份为标准,分为内部行政行为和外部行政行为.
分为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

7,季度奖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尽可能将季度奖改为年终奖,这样一来可以少交很多个税。或预先平均到每月预支。
每季度计提,发放时以预附款做,不做季度奖金,年底合计奖金,按下面方法核算。  根据国税发〔2005〕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文件规定,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  (一)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二)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本条第(一)项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计算公式如下:  1.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为合理解决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征税问题,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出台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从2005年1月1日起,对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通知》规定,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但在计征时,应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如果在发放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还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通知》明确,在一个纳税年度里,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算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同时,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个人发放年终奖金12500元,发放的当月,月收入2500(指扣六金后) 那么12500/12=1041.67 对应的税率10% 速算扣除数是25 则应纳个税=12500*10%-25=1225 如果发放当月收入低于2000 如是1100 那应纳个税= 本月工资低于2000。月工资不用交个所税。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扣除标准2000元/月。 不超过500元的,税率5%,速算扣除数为0;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25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税率15 %,速算扣除数为125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税率20 %,速算扣除数为37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税率25%,速算扣除数为1375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税率30%,速算扣除数为3375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税率35%,速算扣除数为6375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税率40%,速算扣除数为10375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税率45%,速算扣除数为15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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